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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政务服务大厅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 2022- 10- 20 10: 21浏览次数:

一、节假日预约服务是申请人提前与工作人员约定时间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采取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两种方式。

二、节假日预约服务分3个步骤:1.申请人直接到窗口提出预约服务的申请,或通过拨打电话提出预约申请;2.工作人员对预约时间进行确认,并对申请人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要件,在约定时间到约定的地点提出申办事项,提交相关材料。

三、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预约服务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作好解释工作。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申请人非紧急情况申请。

四、超过预约时间应主动联系申请人,申请人再三不接电话方可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五、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到预约服务申请后,应当向预约对象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及其应约相关,并做好备案记录。

六、应约工作人员应提前10 分钟抵达约定的地点,准备好所需的表格、印章等办公用品,热情、高效地为预约对象办理约定的服务事项。

七、应约工作人员办结预约事项后,要将办结情况记录

在案,并及时通知预约对象办理结果。

八、各整体入驻单位窗口负责人、县级部门窗口首席代表是工作日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的首问责任人,其手机码对社会公开,接受咨询、申请办件,不得推诿,及时明确专门人员与申请人对接办理办结。

九、本制度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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